山东青岛市审计局出台意见 进一步完善全市审计工作协调发展机制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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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为加强全市审计机关联动配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和区(市)审计工作协调发展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

    一是健全四项制度,增进工作交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区(市)审计机关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审计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重要审计情况;建立工作研讨制度,定期召开审计工作座谈会,组织区(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交流工作情况,统一思想认识;建立业务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区(市)审计机关召开对口业务交流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交流业务计划、工作思路和经验做法,以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调研制度,深入基层联系点搞好调研,及时发现区(市)审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对策,帮助解决。

    二是强化四项指导,提升业务水平。首先,强化对审计项目的指导。制定指导意见,为区(市)审计机关制定项目计划提供参考;适度安排区(市)审计机关参加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制定审计事项授权管理办法,开展授权项目考评;加强对区(市)审计项目的质量检查和评选,促进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其次,强化对成果宣传和审计公告的指导。充分挖掘区(市)审计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加大推介力度,做好宣传推广;加强对区(市)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指导,推进区(市)审计公开。第三,强化对审计信息化的指导。加快全市金审工程建设;完善审计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两级审计机关互联互通,促进信息共享;加快社保联网、区(市)财政联网审计系统的推广应用,指导区(市)探索尝试信息系统审计。第四,强化对审计科研的指导。重点加强应用理论研究,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加强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增强保障能力。加强对区(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协管,搞好与区(市)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区(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配备情况,适时提出选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区(市)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干训结合”、“送教上门”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加强对区(市)审计机关文化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等的调研指导,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加强工作考核,引导和激励区(市)审计机关争先创优,不断提升全市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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