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审计系统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3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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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的要求,宁夏自治区审计厅及时部署全区审计机关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结合审计任务,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清理防治工作,在审计中重点关注和坚决查处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目前,宁夏审计厅及各市县区审计机关都成立了由主要或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时间和工作步骤等,并从当地实际出发,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如:泾源县针对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熟练的问题,审计和财政部门在治理的同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贺兰县审计局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了单位财务报表,并郑重承诺绝不私设“小金库”,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青铜峡市提出“四个百分数”,力促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即:自查面达到100%;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30%;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等。

    宁夏审计厅将在年内对审计系统各单位清理“小金库”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巩固治理成果,并促使相关部门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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