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推动财政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7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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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对天津市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今年初,天津市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整改,使审计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审计调查发现,天津市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存在未按规定将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区县政府未将上级补助收入编入预决算、区县预算编报不完整、将财政资金存放信托机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区县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等4项制度,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并要求各区县将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编入预、决算草案并向同级人大报告;天津市财政局决定从今年起提前向区县下达转移支付补助预计数,并要求各区县将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以提高区县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天津市市政公路局从去年7月起,撤销了在天津信托开设的养路费收支账户,该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督促天津信托在使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向企业发放贷款的合同到期后及时办理账户撤销手续。(杨静、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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