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顺利移交提供依据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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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决定将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和省中心移交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并以省政府专题会议61号纪要作出统一部署,要求湖北省审计厅对省直分中心和省中心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通过审计后再移交。

    5月下旬至6月上旬,湖北省审计厅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对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和省中心截止2008年末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结存、增值收益分配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通过审计,摸清了家底,核实了资产负债,并针对审计查出的资产质量、财务核算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财务、财产管理,强化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确保资金、财产安全等6条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情况上报后,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田承忠副省长对审计情况报告作出批示:感谢省审计厅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望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审计结果也得到了两个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可,他们认为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同时表示将按照审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目前,依据审计报告,两个中心已顺利移交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发函省审计厅征求对《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修改意见,省审计厅按照对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督的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王杰  孙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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