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书记:审计查出的问题该问责就要问责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3日】
【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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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就会议所审议的《深圳市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所有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查清责任,该问责就要问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制度,杜绝漏洞,防止相同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圳市审计局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加强了对预算管理、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该局受市政府委托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反映了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收支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市本级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审议期间,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已在本地媒体进行了公开。在全体会议上,刘玉浦严肃批评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财政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针对一家公司竟然把政府拨给的500万元科研研发无息贷款拿450万去炒股的做法,他指出:“这种事表面上看是公司的问题,实质上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是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这种荒唐的事情,今后不允许再出现!”刘玉浦强调,所有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抓紧整改,责任还不清楚的应尽快查清,该问责的就要问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审计所反映出来的带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从完善制度、落实制度这个根本入手,将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切实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水平。

    近年来,深圳市由“审计风暴”到“责任风暴”,建立了行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以审计、监察机关为主体的审计整改和问责机制,形成了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的合力。按照《深圳市审计和财政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今年深圳市的审计工作报告已包括了截止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和追究责任,四个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宋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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