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 8个试点县区审计局统由省级直接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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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区)的体制,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确定在石林县、东川区、马龙县、新平县、易门县、宁洱县、永胜县和云县8个县(区)开展扩权强县试点。《意见》强调,扩权必须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增强活力、富民强县”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包括县对省直接上报计划、直接管理财政与审计、部分调整税收管理权、直接申报项目、直接报批用地及其它资源利用、直接认证资质、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直接发布统计监测数据等8个方面的经济管理权限。其中,审计直接管理的4个方面权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审计计划管理。试点县(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直接报省审计厅备案;省审计厅授权的项目,试点县(区)直接向省审计厅申请,省审计厅研究同意后,向试点县(区)审计局下发授权审计通知书。

    二、对试点县(区)财政决算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纳入省审计厅的管辖范围。

    三、增加试点县(区)审计局为审计信息直报点。

    四、省审计厅发往各市审计局的文件、资料,增发试点县(区)审计局。试点县(区)审计局的文件、资料直接报省审计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审计局。

    目前,云南省审计厅正抓紧研究制订具体贯彻意见,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各试点县(区)审计局的工作联系,形成省市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试点县(区)审计工作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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