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资源环境生态安全 山东积极探索实践资源环境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4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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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切实维护资源安全、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山东省审计厅近日制发了《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大力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意见》指出,资源环境审计要以资源环境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重点关注资源环境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关注国家资源环境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体制、机制、制度、政策措施层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一是加强资源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国家重要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破坏浪费资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危害资源安全等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审计。重点关注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环保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和环保政策落实、环保目标实现情况,揭露和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提出完善环保政策措施的建议。三是加强生态建设方面的审计。重点关注生态建设工程、生态脆弱地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建设保护以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破坏生态、影响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四是加强对节能减排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关注生产、公共消费、建筑等领域的节能减排情况,特别要关注企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节能减排措施及目标实现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节能减排的意见建议。

    《意见》要求积极创新资源环境审计思路,通过开展结合审计、跟踪审计、平行审计、联合审计等方式,确保资源环境审计有序开展。(陈朝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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