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得到省人大省政府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7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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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下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战平在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安徽省本级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行政,尽责尽职,保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财政宏观调控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从审计结果看,200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收支真实、合法,预算编制完整性、合理性进一步增强,预算收支合规性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一级预算单位有问题资金明显减少。但在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二、三级单位有问题资金较多。如少数单位部分资产未纳入法定账户核算或预算管理,截留隐瞒、坐支收入、转移、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的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民生资金在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违规和不规范现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了五点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二是要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是要强化政府采购工作,严禁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四是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五是要利用积极财政政策,保证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们充分肯定审计工作报告。在分组审议中,委员们一致认为,省审计厅依法、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工作深入、细致,揭露问题深刻,审计建议切实可行。同时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加大处理和整改力度,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要注重从源头入手,完善体制、机制,杜绝问题屡禁不止、屡审屡犯。

    此前,安徽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汇报。会议指出,审计部门对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审计出的问题明确和具体。会议强调,政府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及时召集分管部门就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专门进行研究,切实加强整改。会议要求,一要对审计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性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要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制度落实;三要结合“小金库”工作加强自查自纠,督促自觉整改;四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评选重要依据;五是审计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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