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出台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5日】
【来源:审计署农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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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审计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充分认识资源环境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义不容辞地担当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责任,以实际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审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要求,重点对土地、矿产、森林、水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治理情况;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情况;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情况等开展审计。

    《意见》还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不断探索资源环境审计的路子,创新审计方式与方法,围绕跨行政区(流)域环境问题的解决和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工程项目、重大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战略规划等,积极试行合作审计和跟踪审计,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开展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和完善系统内部协调有力、与主管部门工作联动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制度,着力构建资源环境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经济责任、外资等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整体工作格局。同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通过完善审计工作机构、培养审计专业人才、积极聘请外部专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审计队伍建设,加强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工作。

    《意见》的出台是审计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举措,必将对全国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发展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附件: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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