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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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切实加强审计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意见指出,加强审计监督,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策措施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是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审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审计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总体目标,围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切实加强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大对财政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外资金、国有资本收益、非税收入等资金的监督力度,关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省管县财政试点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预算分配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公共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投资多、影响大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深审透。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勤政廉政、履行职责。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资产参股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法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积极探索政府绩效、经济政策评估、行政效能、经济效益等绩效审计,促进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重点加强地方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审计,企业、投资和外资运用审计,特别是政府专项工作、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绩效评价,对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五是严格依法审计,既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揭露问题,又要提出高质量、高水平、科学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坚持依法审计、科学审计、文明审计和廉洁审计,认真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行政问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大力推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人员滥用职权、以审谋私的要严肃处理。六是以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质量为目标,强化审计计划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审计人员业绩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提高机关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七是加强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建立由政府督查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审计决定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将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细化为考核的具体指标,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促进被审计单位效能建设。八是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及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提高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度。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树正气、讲原则、做表率。审计机关领导班子要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塑造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清廉型”机关。二是推进审计队伍职业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职业保障和激励机制,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和优化考核评价工作,为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三是强化审计人员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养审计人才。大力推广运用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探索和实行审计师资培养制度、审计项目顾问制度和审计实务导师制度,着力培养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问题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四是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工作,建立上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干部交流锻炼的长效机制。积极选拔审计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乡镇任职或者挂职锻炼,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推动各级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注重从其他部门选拔一批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审计机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队伍的活力;选送县市区审计机关优秀审计人员到市州审计机关和省审计厅任职或者挂职。

    意见还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审计工作,把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审计法》,强化财经法规的学习,主要领导要主管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把审计机关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作为科学决策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及时批示有关部门处理;政府研究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审计机关应参与;要认真研究解决审计机关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基础设施、交通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缓解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二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和业务领导。上级审计机关要从全面促进审计工作发展的大局出发,树立审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履行对下级审计机关工作指导、业务领导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交流和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全省审计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配置必要的设备,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审计专网,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应用能力,力争用五年时间全面建成“金审工程”。四是充实审计力量。各级政府要认真解决审计机关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科学确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充实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五是保障审计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经费保障的要求,认真落实审计机关经费,切实保障审计机关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张晓利  孙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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