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审计建议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30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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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审计机关”,这是日前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对辽宁省辽中县老观坨乡吴家港村进行审计整改情况回访时,当地村民针对辽中县水利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建议,为其新建饮水安全工程而发出的肺腑之言。
    今年4月至7月,沈阳办在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审计调查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坚持民本审计理念,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尤其是水质状况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辽宁省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审计建议,采取多项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会议上,辽宁省政府通报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各市、县要明确责任和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全省农民早日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二是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全面开展2010至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统筹规划。
    三是强化全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处理不到位、水质检测合格率低等问题,水利、卫生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如阜蒙县对水质不合格的饮水工程重新配置了水源,确保农民喝上了干净水。
    四是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违纪违规问题。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虚报不安全人口、虚列工程投资等问题,相关部门逐一提出了整改期限和措施。
    五是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辽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辽宁省2009年省本级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等10项制度和办法,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了项目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有效运转。
    沈阳办对辽宁省开展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审计调查工作既揭示了问题,又提出了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对进一步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完善运营体制、保障工程长期有效运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袁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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