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计积极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发挥建设性作用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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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刚刚结束的审计署组织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中,浙江省审计厅根据审计调查情况,积极归类分析重要审计信息,认真撰写审计专报和报告,主动给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促使相关政府和部门制定并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推动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该厅创新审计调查组织方式,统一向杭州、嘉兴和湖州等地政府下发管理建议书,督促相关政府和部门加强整改,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嘉兴市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迅速成立了嘉兴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该市环保局重新修订出台了《嘉兴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范围和拨付程序。湖州市人民政府就乡镇垃圾处理费用负担过重问题出台了补助措施。杭州市人民政府针对杭州市区重点纳管排污企业和泵站制定了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详细规定了20家重点企业及15家污水泵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具体要求、资金保障和预定目标。

    在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加强整改的同时,该厅还将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需要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总,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建议,切实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先后向审计署或省政府上报《我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江苏汾湖经济开发区污水排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建议》、《审计建议尽快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审计发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亟待改进完善》等审计专报5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其中,《我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审计发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亟待改进完善》已得到省长吕祖善和副省长陈加元的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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