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厅制定下发《审计机关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方案》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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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审计厅下发《湖北省审计机关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审计机关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这是该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审计署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具有湖北特色的审计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方案》紧密结合该省审计机关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针,明确了“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即:2010年选择2至3个市级审计机关、4至6个县级审计机关进行试点;2011年在所有市级审计机关和50%的县级审计机关推广;2012年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全面实行,强调了坚持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相结合、事前防范与预警处置相结合、专防专控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地方统一管理与行业系统指导相结合、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与内设机构和单位具体实施相结合的“五个结合”基本原则。

    《方案》指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主要任务是对国家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内部管理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其工作重点是对腐败风险点进行排查:一是重点对象,主要是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审计组长;二是重点部门,主要是机关各审计业务部门和对人、财、物进行管理的部门;三是重点岗位,主要是审计组主审和主管人、财、物分配处置的岗位;四是重要环节,主要是实施审计检查、调查取证、处理处罚以及选人用人、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审计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五是重要内容,包括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六是重要事件,包括职务变动、婚丧嫁娶、购房装修、入学就业、出国出境等事件;七是重要时期,包括重大节日、人事变动、项目审计、工程建设等时期;八是重要决策,主要是领导班子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查、防、控、管”手段和措施,扎实抓好宣传教育全面部署、腐败风险排查防范、腐败风险信息收集、腐败风险信息处置、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等主要工作环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审计权力行使安全、财务资金运用安全和审计干部成长安全,为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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