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充分肯定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
——截至9月底,有关地方和部门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45.67亿元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30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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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今年的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对报告审议中,人大委员指出,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有关地方和部门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能克服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影响,对审计查出问题态度认真,积极整改,效果比较好。二是能从完善制度和机制入手,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针对省直资产管理产权不明晰、收入管理不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等问题,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通过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分离,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收入分配,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切实纠正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截至9月底,有关地方和部门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45.67亿元。该上缴财政的已上缴财政,该归还原渠道的大部分已归还,整改效果较好。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了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今年,通过审计共向司法机关移交各类严重违法违纪和经济案件线索11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其中10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委员们也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整改的,要尽快拿出解决的办法;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可以考虑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进一步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遏制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和能力。要不断完善收支预算编制,准确真实的编制项目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预算编制执行中普遍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宏观上思考、从政策上找原因,为省委、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和决策服务,促进机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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