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专项审计调查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2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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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浙江省审计厅在对全省上半年开展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状况专项审计调查建议跟踪落实中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专报信息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出台了《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了《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和《浙江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今年2至3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亲自定题并牵头、副审计长余效明负责具体组织浙江等6省审计厅和审计署驻南京等7特派办对浙江省等7省2市开展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状况专项审计调查。浙江省审计厅迅速成立以厅长谢力群为组长、副厅长吴桂英为副组长的专项审计调查组,厅经贸审计处负责具体实施,审计厅、11市和51县(市、区)共63个审计机关共同参加。审计调查发现,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如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放贷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单户贷款限额不尽合理、公司运行税赋偏重等问题;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存在种类多、资金量不大,有限资金分散使用难以形成合力和规模效应、难以有效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等问题;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存在使用不够规范、市县配套承诺资金未全额到位等问题。

    调查报告和专报信息上报后,得到审计署和浙江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多项具体措施助推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服务小企业。浙江省财政厅、中小企业局、发改委、金融办、人行杭州支行、浙江银监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 进一步发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浙江省财政厅、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教育培训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采取补助和奖励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小企业创业新星给予奖励,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支出给予适当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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