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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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根本解决屡查屡犯问题,在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中,河北省审计厅采取有力措施,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督促被审计单位依法落实审计决定。各被审计单位也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揭露出的问题,深入研究、逐项分析、查找症结,逐级落实责任,切实纠正了违规行为。截至今年10月底,河北省被审计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决定处理意见已基本整改完毕,审计查出的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整改落实率占99.3%,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河北省审计厅建立了审计决定落实责任制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通报制,规定相关业务处长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负责,并对上年度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的重复发生。同时,通过审计决定跟踪检查机制以及审计、财政、税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跟踪监督,将对问题认识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作为下一年度的重点对象,实行持续性的审计监督,并依照法定程序严肃追究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责任。
    河北省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专门召开会议,通报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积极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省财政厅对200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审工作加强了监督管理,重点审核了采购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来源;进一步完善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积极推进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监管;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综合定额管理办法(试行)》,并将对会议费综合定额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二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对于审计揭示的部门预算编制准确度低、不完整问题,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整体水平,并及时对2010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调整,确保2010年预算编制的详细、完整。三是纠正预算收支违规行为,维护预算执行严肃性。针对审计揭示的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较大,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甚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有关部门已将擅自改变用途、挤占挪用资金归还了原渠道,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部门财务管理。被审计单位和部门分别就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对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完善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同时,抽调财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11月25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后,对整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委员们一致认为,河北省审计厅对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提出的一些制度性的改进意见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委员们还建议,对屡查屡犯问题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深入分析原因,从制度上、源头上研究解决措施,使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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