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度重视土地整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32个县(市、区)土地整理、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施工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造价不实、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审计情况上报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副省长田承忠等领导先后对审计情况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加强监管,确保土地整理计划的成功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该省审计部门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采取跟踪检查、审计回访等多种方式,全力“跟进”督办,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收到了较好效果。
    湖北省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地切实整改。一是强化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印发了《关于对32个县市土地开发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检查督办的通知》,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二是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省国土资源厅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整改督办组,采取分片分组督办的方式,督促各地认真整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实行跟踪督办。审计跟踪情况表明,审计查明的问题基本纠正。三是完善制度,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为切实加强管理,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管理的通知》、《土地整理项目分批限时办结制度》、《关于加快低丘岗地改造项目验收的通知》、与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施工项目招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立项审查、资金管理、招投标、质量监控和后期管护制度,加强项目效绩评价考核,落实管理责任。各有关县市也先后制定了20项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土地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