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贯彻落实汶川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到“八个一定”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2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召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福建省前指及各设区市分前指审计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审计署召开的跟踪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各审计单位要力求做到“八个一定”。即:一定要贯彻好审计长刘家义的讲话精神,保证灾后重建项目不出大问题;一定要按照审计署的工作方案,组织好2010年度的跟踪审计工作;一定要按照审计署投资司的要求,每半个月汇报一次跟踪审计工作进展;一定要按照审计署投资司的规定,做好审计公告工作;一定要做到在项目实施中,只重视工程造价,忽视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一定要按照审计署投资司审计报告框架要求,做好审计报告的报送工作;一定要及时、准确地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信息工作;一定要依法审计,认真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会议要求,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审计:一是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二是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政策执行及中期调整情况;三是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组织管理;四是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问题。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地做好审计署要求的各项工作;二是根据审计署安排,及早将灾后重建审计项目列入审计项目计划,尽早组织实施;三是各审计组在做好跟踪审计工作的同时,要抓紧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做到完工一个项目,决算一个项目,交一份明白帐;四是要与省前指、省财政厅紧密配合,理顺竣工决算审计与财政部门决算审核的工作关系,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完成。(甘春龙)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