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2009年下半年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2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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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的有关规定和的要求,经省政府和审计署同意,甘肃省审计厅于1月27日在《甘肃日报》对2009年下半年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告。
    公告包括灾后恢复重建基本情况、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及评价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三项内容。
    公告显示,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有序进行,进展良好。全省44个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7749个,项目总投资984亿元。截至11月30日,已开工6788个(不含城乡住房数),完工3778个,累计完成投资361.7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2.9%;已落实各类重建资金406.7亿元,已到位资金238.79亿元。另外,全省落实农村住房重建贷款63.64亿元。甘肃省各级审计机关对2139个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及审计调查,涉及资金154.77亿元。根据各级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部门出台、完善了管理规定和制度63项,节约资金494.8万元,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4件(法院已判刑1人,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有3件)。
    审计结果表明,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充分发挥了“免疫系统”功能,成效明显。从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情况看,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较为严格,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良好,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尤其在农村重建中,积极探索,制定了切合本省实际的重建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公告发布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一是部分项目进展慢。根据审计意见,有关方面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市、县擅自增加重建户,违规降低补助发放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市县重新核定了维修户、重建户名单,已收回非维修户、重建户领取的补助款;三是滞留和违规使用重建资金。对滞留资金问题,有关县乡已及时整改,全部按期发放或拨付到位;对违规使用重建资金的,已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4件,目前,法院已判刑1人,3件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四是部分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审计建议,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规范。(李虹  张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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