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审计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9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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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公布后,江苏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组织,周密部署。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赵耿毅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把《条例》精神切实融入到审计工作之中,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省审计厅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地积极响应,南京、徐州等市审计局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组织学习《条例》,并对面上的学习进行动员部署;南通、扬州、常州、淮安、海安、高邮、苏州平江、张家港等市、县(市、区)审计机关纷纷组织集中学习;镇江、宿迁两市于2月23日召开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局领导在会上对学习《条例》提出要求。扬州市审计局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条例》,并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的“四范围、四权限”, 高邮市审计局通过“下发一个通知、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一次研讨会、组织一次学习测试”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吴江市审计局以科室为单位学习《条例》,强调要认识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无锡市审计局将《条例》学习列入全局年度学法重点计划,成绩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苏州工业园区审计局组织逐条细致学习,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讨论。近期,省审计厅将邀请审计署有关专家到江苏做专题辅导,使审计人员对《条例》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也对《条例》学习培训工作作出相应安排。
    多措并举,广泛宣传。省审计厅和部分市、县审计机关已将审计署学习辅导材料全文刊登在网站和宣传栏上,《新华日报》以两个整版篇幅,刊发《条例》及相关辅导材料;南通市审计局局长、全国审计机关先进个人纪进同志还就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接受了南通电视台的专访。连云港市新浦区审计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发放宣传手册,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宣传《条例》内容,解答过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徐州市审计局要求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过程中,要向被审计单位进行《条例》的宣传和讲解。无锡市审计局拟抓住《条例》颁布的有利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版画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开展广场宣传、社区宣传和媒体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认真贯彻,抓好落实。时值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期间,全省各地都在全年工作安排中注重贯彻《条例》有关精神。扬州市审计局根据新条例对审计监督具体范围的明确规定,制定了五项措施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无锡市审计局对照《条例》,认真清理审计工作具体规定和制度,相应修改原有文件的内容,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苏州市沧浪区审计局结合“机关干部行政能力建设年”推进工作,积极部署对现有审计工作规定、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补充完善。(夏亚军 徐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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