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厅三项举措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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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南省审计厅开展的2009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审计项目立项、审计内容和重点以及组织方式等方面,都按照全局“一盘棋”的思路,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着力提升审计的整体效能。
    一是扩大审计覆盖面,深化审计内容。此次审计确定了省财政厅等20家预算执行单位为审计对象,占省直预算单位的20%。在扩大审计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带有全局性、体制性和制度性的问题,突出五个方面的审计重点:重点审查省级预算批复、调整、执行情况,促进建立更加统一、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围绕中央扩内需政策的实施,分析评价政策执行的情况和效果,促进中央新增投资和扩大内需资金发挥出应有的政策引导作用;重点加大对涉众惠民资金的审计力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行为和惠农支农、汽车家电下乡、文化惠民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促进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揭示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等问题。同时,更加关注与之相对应的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全面综合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重点检查财政资金账户管理、资金拨付时效、资金使用范围等方面的问题,从制度层面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二是紧紧围绕“两个报告”,提升财政审计的整体效能。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是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最终成果,也是预算执行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有效载体。各审计组将按照宏观性、建设性、整体性的要求,紧紧围绕已经确定的总体目标,在完成各自审计事项的同时,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信息,综合反映省级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提升“两个报告”的影响力,推动审计成果利用。同时,积极探索审计工作报告与财政决算报告的衔接,增强报告的时效性,全面反映2009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努力减少和避免以往出现的年度概念不清或以前年度事项过多等现象。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整合审计资源。在审计中,严格实行“五个统一”,形成“大财政”审计格局。统一组织调配全厅审计资源,包括组织审计组和确定审计组长、审计对象等;统一协调,由财政审计处做好指导、联络工作,并以预算执行审计快报或动态等形式及时向各审计组反馈信息;统一实施,严格遵照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表实施现场审计,避免和减少对同一资金、同一对象或地区进行重复审计;统一听取汇报,厅党组将在审计过程中听取各审计组的汇报,确定处理原则;统一考核,各业务处室预算执行审计成果将纳入业务处室年度考核评比。(蔡德好 廖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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