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力推“审理制度” 规范制约自由裁量权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0日】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大】 【中】 【小】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崔鹏)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2010年审计署将通过推行审理制度等举措,全面规范和制约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审计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行计划、实施和审理三分离制度,全面推行审理制度,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和其他重大事项移送工作。据了解,近几年审计署一直在推行“审理制度”,即对审计计划、审计报告乃至审计日记等文件进行复核、审查,今年则致力于进一步推广和规范这一制度,着力提高审计质量。
    刘家义表示,今年审计署还将健全重大处理处罚事项听证制度,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和审计组廉政监察员制度,对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执行各环节实行全程实时监督。
    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刘家义表示,审计署在规范工作程序、统一工作标准、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的基础上,全面清理相关制度,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修订国家审计准则,构建审计指南体系,制定和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办法,逐步构建起一个标准明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审计规范制度体系。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