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长姜大明要求对法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现全面覆盖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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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近日主持召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09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措施,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姜大明要求,要加快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实现对法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全面覆盖。
    在听取了2009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和今年审计计划安排通报后,姜大明充分肯定了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姜大明强调,2010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为目标,加快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与发展,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服务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姜大明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立法研究,抓紧修订我省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要科学制定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中长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在计划安排上,不能有特殊干部和特殊部门,要消除监督盲区,实现对法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全面覆盖。在主要领导干部的一个任期内,应当至少对其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要把以前未审计过的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组织部门、国资部门要进行梳理排队,提出计划建议,适时安排审计。要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作用,继续加大任中审计力度。今年地厅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面要达到40%以上,县处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面要达到50%以上,以后还要逐步扩大。对系统和行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以任中审计为主。要积极探索市委书记、市长同步审计路子,全面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县委书记、县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同步审计,合理界定各自责任,有效监督权力运行。
    二是进一步突出审计监督重点。要更加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和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等重大经济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其他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继续加强“三农”资金监管,评价政策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更加关注经济安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尤其要关注各地融资平台和政府债务问题,揭露利用企业改制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安全。要更加关注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点关注经济决策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科学性,评价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效果。要更加关注工作绩效。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利用公共资源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破坏浪费资源、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问题,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财政资金的利用管理。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当前,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信息沟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所了解和掌握的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举报材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审计机关,为审计提供有用的线索和信息。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其他部门提供的审计线索和信息,将问题查深查透。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与审计机关之间移交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调机制,高度重视审计机关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审计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检查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进一步重视审计结果运用。要认真落实我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干部管理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考评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干部监督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对审计中发现的有违纪行为的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财政等经济管理部门,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人所在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各相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情况,要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要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我省《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抓好问题整改。各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要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或通报。要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该诫勉谈话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该停职检查的要停职检查,该责令辞职的要责令辞职,对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严格履行职责,在干部究责问题上出现失职渎职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注意从推进建立长效机制着眼,揭示和反映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提出建设性意见。(陈朝豹  李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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