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6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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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跟踪审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今年是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胜之年,审计任务繁重。《通知》强调,跟踪审计工作要切实做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一方面,审计项目安排应尽量涵盖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各个方面,对中央投资项目和地方投资项目的审计覆盖面,原则上要分别达到资金量的60%和80%以上;另一方面,审计中要抓住公益性和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投资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三大类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重建总体规划的落实情况、资金物资的管理情况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建项目的审批、招投标、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通知》强调,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揭露和查处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重点关注国家规划和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管理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及时如实上报审计情况,坚持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审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披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促进科学重建、高效重建、廉洁重建和阳光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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