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计厅从六个方面促进提高汶川地震捐赠资金使用绩效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30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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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江苏省审计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对抗震救灾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6家省级捐赠资金管理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未发生一起贪污私分救灾款物的事件。截至2010年3月10日,省级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收入达82162.2万元,已累计支出69149.84万元,其中用于抗震救灾应急抢险43971.56万元、上交中华全国总工会1300万元、灾后重建23878.28万元,共捐建(助)灾后重建项目112个,其中农民住房项目8个,学校项目26个,医院项目30个,其他项目48个。
    今年是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决胜之年,按照国家五部委要求,江苏省捐赠资金要在重建任务完成前全部用于对口支援地区。江苏省审计厅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在继续督促捐赠资金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大了捐赠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的力度,从6个方面帮助相关单位提高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督促将捐赠资金存款利息,全部增加捐赠资金来源;二是督促将结存资金及时落实到捐建(助)项目,确保8月底全省援建任务完成时,所有捐赠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三是督促捐建(助)项目经过科学论证,符合灾后重建规划和捐赠人意愿,优先用于城乡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道路等民生项目;四是督促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满足项目实施进度需要,防止资金滞留;五是督促项目规范实施,确保优质、安全、如期完工;六是督促及时解决交付使用后出现的问题,帮助完善功能,确保使用者满意。同时,跟踪审计也督促捐赠资金管理单位及时反馈捐赠资金使用情况,让捐赠人放心。(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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