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厅积极部署抗洪救灾资金物资专项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8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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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对救灾重建资金加强跟踪审计的要求,福建省审计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6.13”抗洪救灾资金物资专项审计工作,并制定下发了《关于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和《抗洪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工作方案》,确保“6.13”特大暴雨抗洪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当地抗洪救灾工作实际情况,根据重灾区和轻灾区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工作。当前,非灾区和轻灾区审计机关在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中要重点关注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拨付情况,注意揭示规章制度不健全、收拨渠道混乱等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查处滞留、挪用救灾款物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灾区审计机关在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中除关注上述问题外,还要重点关注救灾资金物资在管理、分配、使用方面的问题;对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投资项目,列入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会议明确,本次审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按审计方案,分步实施。审计时间从2010年7月至2011年底。省审计厅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救灾资金审计工作,并负责汇总审计情况。
    会议强调,这次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务必按照省审计厅规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完成审计任务,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跟踪审计的成果资料等,确保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任务的圆满完成。
    会议还对其它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甘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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