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积极督促农业专项资金审计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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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历来都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经济政策的中心内容之一。2009年,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上海市四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和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束后,上海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和跟踪回访制度,向有关单位下发了报告落实整改情况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重要事项。
    上海市和安徽省农业和财政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建议,抓住契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兑现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及时调整了上海市种粮补贴政策,共同研究制定了新的《关于完善本市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方式,规范了操作程序,包括规范公示、严格核实、加强抽查、资金拨付、规范补贴等五个方面。要求区(县)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不少于10%农户比例对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组织抽查核实;实行对补贴资金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设立举报奖励基金,鼓励举报涉农补贴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安徽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管理的通知》,规定项目管理费由省市改为县级农发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比例提取,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上海市财政局责成有关区、县财政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按原渠道收回多领的197.47万元水稻种植补贴,将滞留的662.7万元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了农户手中。另外,针对个别公司赚取农机购销差价逾千万元,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多次研究后,责成关闭经营运作不规范公司。(房毅 叶任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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