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厅全面加强审计业务管理 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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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和创新审计业务管理,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防范风险,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按署6号令要求,山东省审计厅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审计质量控制的各项措施。一是提高审计人员质量风险意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审计人员对署6号令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使质量控制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省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研讨活动,厅领导带头搞研究、写文章,深化了对审计质量控制的认识,产生了一批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二是深化复核、审理制度。明确各级复核、审理的内容和责任,针对复核、审理中发现的业务质量和不规范问题,定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审计业务管理的措施。严格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所有的项目都要经过业务会议集体审定。研究制定审理办法,在全省推行审理制度。三是认真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派出检查组,对厅机关审计项目开展了现场质量检查。现场检查由总审计师带队,在审计实施现场重点检查审计组成员的日记、取证、底稿,必要时翻阅被审计单位账簿、凭证。通过检查,增强了审计人员的现场质量控制意识,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在对下检查指导方面,山东省审计厅采取现场查阅审计项目案卷方式,分批次有计划地对全省17市审计局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制发检查结论和检查情况通报,提出了改进和规范的意见建议,有关市局都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效果明显。四是实行限时制度,规定了审计项目各个环节的最高时限,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严格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建立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各环节的质量责任,确定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形式,以及评估和追究责任的机构,对促进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起了很好的作用。
    建立健全审计规范制度体系,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把建设“规范型”机关作为建设目标。2006年山东省审计厅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了建设“规范型”机关的具体要求,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减少工作随意性。二是不断完善各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近年来,山东省审计厅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制定或修订了审计业务规范、审计方案管理、复核审理、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论落实、审计限时制、综合业务考核、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社会审计组织委托、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等几十项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和规程,内容涵盖了审计业务的各个方面,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全厅已基本形成了“工作讲规范、办事讲程序、管理讲制度”的良好机制。
    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考核体系,促进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山东省审计厅围绕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不断完善业务考核,以考核促工作,激发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从2003年建立审计业务考核制度以来,为了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引导性、合理性,每年都针对上一年度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越来越客观、公允、可行,较好地调动了各业务处室的积极性。二是对审计业务考核采取全年动态考核方式,在内网上开设了考核专栏,将考核资料随时登记并上网公开,保证了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三是对审计人员实行成果记录办法,全面反映审计人员工作业绩,调动一线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和干部任用的依据。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审计能手评选、计算机能手竞赛等考评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气氛,鼓励一线审计人员下功夫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创新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机制,实行审计实施与审计结论落实职责分离改革。一是将审计结论落实职责调整到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建立审计结论落实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全面负责审计结论文书的接收、登记、送达、催办工作。改革后,全厅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99.97%。二是安排专门执行人员负责审计结论的督促落实。执行人员采取电话、发函、约谈、现场审核等多种督促方式有效推进被审计单位及时落实审计结论文书。三是建立审计结论落实协作机制,为审计结论落实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为做好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提供了保障。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国资委等10个省直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审计结论落实协作机制的通知》,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形成审计监督合力,提高了审计结论落实率。
    打造“精品”审计项目,营造审计创优氛围。优秀审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是一个地方审计工作成果的体现,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狠抓质量管理,扎实开展审计项目创优活动,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作为促进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手段。一是不断健全优秀项目评选制度。山东省审计厅在总结多年来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客观、科学、突出成果的原则,根据需要多次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进行修订,确保评优办法全面客观。二是坚持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评审人员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实行量化计分,独立审阅案卷打分与特殊情况集体评议相结合,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使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在评审中充分体现。从省优项目中再择优选拔推荐参加审计署组织的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三是重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导向、示范作用。山东省审计厅每年都下发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通报,并有计划地组织全省优秀审计项目巡展,让审计人员现场观摩学习。自从审计署开展全国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以来,山东审计系统成果突出。几年来,全省共推荐13个审计项目参评,推荐的审计项目全部榜上有名,其中有8个项目获优秀,5个项目获表彰,优秀审计项目获奖数量在全国连续4年名列前茅。(王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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