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圆满完成青海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任务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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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玉树县4月14日发生的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根据审计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江苏省审计厅迅速成立了“全省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协调小组”,动员并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385名审计人员,组成128个审计组,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等困难,加班加点,历时近3个月,圆满完成全省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全过程跟踪审计任务。
    全省捐赠资金已全部汇缴完毕,审计取得良好成果。截至2010年7月13日,全省共募集资金物资4.26亿元,资金已全部汇缴完毕,物资已全部发往灾区,审计取得良好成果。一是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按照民政部的有关通知要求,重点就“有权接收捐赠机构的范围”及“资金汇缴中央统筹使用”等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得到了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认可与配合,促进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及时总结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中采取的方法、取得的效果,并上报审计署,审计署对江苏此次抗震救灾审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三是各级审计机关通过上报政务信息、为新闻媒体供稿、向社会公告等方式,扩大了此次审计结果的社会影响,增强了江苏抗震救灾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全过程跟踪审计,全力推进“阳光救灾”。为全力推进“阳光救灾”,江苏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按照计划部署开展工作,明确各阶段审计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规范审计程序,增强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力度,力争通过审计,促进救灾资金和物资按要求及时到位、有效监管、规范使用,不出重大问题,给党和人民交一本放心账、明白账。
    第一阶段,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通过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采取边审计、边建议的办法,促使各地各部门加大对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扎口管理和统一调度的力度,统一了数据上报的口径,避免数据漏报及重复统计,确保了江苏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筹集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第二阶段,全省审计机关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汇缴资金,通过检查原始捐赠凭证的方式,确认资金流向;通过逐一核对捐赠台账、账面记录与捐赠收据等,对捐赠资金汇缴进行了全面核实,确保了江苏抗震救灾资金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收尾阶段,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着重针对前两个阶段跟踪审计结果,着力检查前期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结存资金的汇缴工作。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江苏结存资金已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汇缴至相关部门。
    关注江苏捐赠资金后续使用管理,维护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的意义重大,加之江苏捐赠资金数额较大,捐赠人意愿多样,接收资金的部门、账户较为分散等因素,江苏省审计厅建议上级部门要求接收资金的相关部门(单位)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捐赠资金的后续管理,维护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一是要依法落实捐赠人意愿,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有定向捐赠意愿资金的使用管理力度,依法落实捐赠人意愿,定期公示并反馈具体项目执行情况至具体捐赠人,避免挫伤捐赠人积极性,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二是要加强对接收账户的资金管理,维护捐赠资金安全运行。此次抗震救灾资金涉及中央、青海省、州、县四级多个部门,接收资金的账户比较分散。有关部门(单位)应对接收资金的账户进行扎口管理,统一筹划使用,防止捐赠资金多账户使用出现隐患,切实维护专项捐赠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周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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