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风险防控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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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风险防控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把审计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审计风险防控,通过构建审计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意见》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审计监督地位不断提升,审计领域不断扩展,审计工作任务更重,审计执法难度更大,审计的社会关注度更高,审计面临的风险更加突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必须保持清醒认识,辩证分析、正确判断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对审计工作产生的深刻影响,充分认识审计面临的各种风险对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干部成长、审计机关建设和审计事业发展提出的严峻挑战和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审计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事关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审计风险防控水平。
    《意见》强调,加强审计风险防控,要坚持科学防控,以科学的理论、系统的方法为指导,使审计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个环节、各个要素、各分系统协调一致,有效运行,同步推进。要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总结防范审计风险的经验,把握新形势下审计风险的特点和规律,创新防控思路,创新防控机制,创新防控手段。要坚持重点防控,抓住审计风险存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自由裁量权为关键,以审计组、处(科股)和厅(局)操作实施和决策为主要内容,把审计现场查证、审计情况上报、审计处理处罚、利用外部审计力量以及机关人财物管理作为防控重点。要坚持边建边控,把排查的风险及时化解,把建立防控机制的过程作为排查和处置风险的过程,使建设与防控有机结合。要坚持长期防控,坚持打基础、谋长远,既要立足当前紧迫的防控任务,把审计风险规避到最小,又要着眼长期持久的防控目标,监控预警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建立健全审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经过近3年的努力,建成有效的审计风险防控机制,主要包括素质能力教育机制、审计项目协调机制、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外部力量利用机制、内部事务管理机制、审计信息公开机制、权力风险监控机制、法规建设统筹机制、风险责任考评机制,审计风险得到实时预警、及时处置、有效控制,审计质量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健康成长,审计监督职责得到充分履行。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审计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审计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审计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防范审计风险成为全体人员的份内之责和自觉行动。各地审计机关和厅机关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坚持统筹兼顾,抓好工作联动,把审计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促进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效能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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