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部署落实200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要求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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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审计局通报了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初步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汇报了审计整改初步情况。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对整改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屠光绍指出,审计的目的不仅是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纠正错误、改进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进一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审计机关要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督促和帮助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就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报送市审计局。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并针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审计机关不仅要依法查处问题,还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审计机关在做好监督的同时还要做好服务,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督促和帮助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四是发挥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等作用,做到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类督办,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过程中,特别是其中一些掌握资金分配权和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既是整改的责任单位,又是推动整改的执法部门。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对其他部门的问题,也要做到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五是依法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使之成为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手段,促使政府部门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同时,要做好对舆论宣传的引导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同时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张海军  汪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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