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厅、国土资源厅签署国土资源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协议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3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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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湖北省审计厅、省国土资源厅举行了《国土资源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审计厅厅长张永祥、国土资源厅厅长杜云生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签订该协议,旨在规范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国土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环境。
为推进审计、国土资源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建协议》确立了五项主要机制:一是领导沟通机制。审计厅、国土资源厅领导将就共建工作进行不定期会商,对双方共建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交换意见;审计厅、国土资源厅有关部门每年就财务管理和审计事项有关情况进行一次沟通。二是整改提高机制。审计厅每两年依法对国土资源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例行审计,对已完工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进行一次定向审计;国土资源厅依法配合、支持审计,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审计厅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帮助国土资源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国土资源厅针对审计中涉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引发的问题和审计厅提出的建议,修改完善财务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四是信息通报机制。国土资源厅及时向审计厅提供有关国土资源财经管理、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情况,对国土资源和土地整治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与审计厅沟通;审计厅及时向国土资源厅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五是政策宣传和培训机制。审计厅、国土资源厅通过举办讲座、案例分析、加强培训等方式,学习国家财经政策,宣传审计、国土资源、土地整治等方面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财务管理人员依法理财及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双方良性互动。根据《共建协议》,审计、国土资源共建工作从2011年开始,为期5年,每年由两厅共同组织一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不断完善共建工作,确保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为促进加强土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湖北省审计厅先后组织对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积极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国土资金和项目管理。这次签署《共建协议》,将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审计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对于促进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国土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深化审计工作,提升审计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为共建协议签字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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