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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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下午,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总结了2010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


姜大明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要准确把握《规定》的新内容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主动接受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要落实《规定》要求,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姜大明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规定》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非常重要。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全面落实好《规定》,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范围和层次,消除监督盲点,对法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面进行审计,省级进行市委书记、市长同步审计试点,各市、县全面开展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重点开展党委工作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实现常态化;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和建设性。二是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经济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等。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四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合理设计审计评价指标,建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五是切实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把审计结果纳入重大经济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处理的程序和处置机制中,增强经济责任审计效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省长助理周齐,省政府秘书长张万青,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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