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2010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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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日,湖北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了2010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同时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去年,湖北省审计厅对7个地方和17个省直部门单位的30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审计市长1名,市(县、区)委书记和市(县、区)长12名,省直部门(单位)负责人17名。从审计情况看,审计结果总体情况是好的,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完成职能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中,较好地发挥了领导和组织作用。但也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在管理经济工作和执行财经政策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审计查出各类问题资金61.3亿元,其中:违纪违规问题资金48.6亿元、管理不规范和损失浪费问题资金12.7亿元,1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26名相关责任人因严重违法违纪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决策,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基建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随意性较大、对所属部门单位财经监督管理薄弱;部分省直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上不够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违规收费、设置账外账,部分基建项目存在违规招投标、超概预算问题,个别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涉嫌严重违纪和经济犯罪。

    通报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地方、部门、单位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对审计指出来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以及有关领导、部门的批示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好;围绕问题多发易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在土地出让、财政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不断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二、三级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努力形成内部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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