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机关积极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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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颁布以来,湖北省审计机关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各地审计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探索,以贯彻执行新的《国家审计准则》为契机,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为抓手,以程序控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审计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省厅已完成审理项目64个;市州县审计局已完成审理项目350个。其主要的做法:

    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审理。一是各级审计机关强化审理机构,充实配齐审理人员,为推行审理制度提供组织保障,据统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内设机构单设法规(审理)机构的有53家,与综合科(办公室)合署的有50家,共配备专兼职审理人员179人,其中专职审理人员141人,兼职人员38人;二是建立健全审理工作制度,有许多地方审计机关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审计项目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审计机关文书格式,为实施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各地采取组织学习、培训、考试、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进行学习宣传,使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知晓审计工作流程和要求,为开展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审理模式,规范审理行为。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模式,制定项目审理操作流程,对审计组审核、业务部门复核、法规部门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审理程序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审核、复核、审理内容,有效地控制了审计风险;三是建立了“两项机制”和“四项制度”,即“审理退回补充完善机制和修改文书机制”,“审理会议制度、审理报告制度、审理档案制度和审核、复核、审理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审计质量。

    抓住重点环节,实施全程控制。一是坚持复核审理前置,实现有效地事前控制,把审计实施方案纳入审理前置环节,加强对审前调查和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环节的质量控制;二是强化审计现场审理,实现有效的事中控制,重点监控审计组上传现场审计数据包,审计取证、重要审计情况的反馈等,防止审计问题跑、冒、滴、漏;三是坚持审理和业务会议制度,实现有效的结果控制,法规部门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审理,邀请相关业务部门和审计组长参与审理会议,进行沟通和交流达成共识,局机关定期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形成最终审计结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审计风险。

    开展审计项目审理,有效地促进了审计事业的发展。一是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审理和责任问责,促进审计人员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审计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行为。通过全过程审理,使每个审计项目都严格按制定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操作,促进了审计目标的实现。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审计质量。通过全过程审理,对审计项目质量实施全过程监控,拓宽了审理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升。四是进一步有效地防控了审计风险,通过全过程审理,将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审计质量与权力风险防控紧密结合,实施时点监控,有效地防止了“选择性审计”和“选择性上报”问题发生,为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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