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路网审计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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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至2011年黑龙江省积极推进公路建设“三年决战”,计划投资1100亿元,建设里程6.38万公里,对完善全省路网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2010年,审计署驻哈尔滨办对黑龙江路网发展项目审计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吉丙轩、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分别对审计报告做出重要批示,责成交通、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全面自查,切实加强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期间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杜绝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

    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以此次审计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先后出台了7项制度,落实整改措施28项,整改审计问题5个,自查自纠问题100余个,审计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针对审计发现的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先后出台了《“2010年工程管理年”建设资金监管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费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规范管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黑龙江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的通知》,对16个省重点公路建设指挥部进行了专项检查,与94名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订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杜绝“小金库”的承诺书。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范征地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建立征地费财务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队伍建设等手段规范征地费管理。

    为在公路建设中加强环境保护,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根据审计提出意见建议,出台了《关于规范上报建设项目拟占用林地请示文件内容的通知》,堵塞了占用林地审批管理中的漏洞。并提请国家林业局尽快明确在省(部)级自然保护区内修建设施项目的审批程序。省环保部门还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了在各市县自然保护区内修建设施项目环评部门和审批部门的相关责任,要求加强管理。

    针对公路建设占用土地相关管理制度不细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哈尔滨办积极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并主动协调设计、国土等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目前,公路建设单位已根据审计建议开始对四百余公里公路建设项目沿线的取土及复垦情况进行全线复查,对超深挖掘取土及复垦不达标用地取土的施工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与工程款结算挂钩,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迟善同 吴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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