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计机关以“三结合”方式推进援疆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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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中,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直属10个县(市)、克州的3个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农业师以及霍尔果斯口岸等16个单位,数量居全国首位。江苏省审计机关自开展援疆跟踪审计伊始,就面临着被审计对象多且分布在不同地区、沟通不便、交通成本高等问题。针对江苏援疆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模式和具体特点,江苏省审计厅积极探索援疆审计新思路,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在全省审计机关中大力倡导“三结合”的审计方式,有效地推动全省援疆跟踪审计的顺利进展。

    一是审计机关审计与建设单位内部审计相结合。由于交通成本高、现场审计次数相对较少,新疆建设项目有其地域特殊性,加之江苏审计人员对新疆当地定额不熟悉,这些因素都加大了审计风险。针对上述情况,江苏省审计厅首先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内部审计或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来切实规范工程造价管理、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在此基础上,再由审计机关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审计机关审计与建设单位内部审计相结合,有效整合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风险。

    二是前方就地审计与后方送达审计相结合。针对跨省跟踪审计的实际情况,该厅要求各参审机关按照每年现场跟踪审计至少进行1次,重点援建项目建设期间至少跟踪1次,对援建资金使用管理要进行全面审计。平日,审计人员在后方通过联网审计及时掌握援疆资金管理情况,随时监控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检查资金是否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可以适时查看项目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跟踪项目的建设进度。通过建立跟踪审计联系制度,要求前方指挥部定期向审计机关报送造价管理的制度性文件、重大项目招投标资料、结算资料、重大变更等重要资料,及时告之重大事项,确保信息交流通畅,使得审计机关在后方能够及时进行送达审计。

    三是支援地审计机关审计与受援地审计机关相结合。从援疆审计启动之初,江苏省审计厅就要求各参审单位要及早与受援地审计机关主动对接、积极会商,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合作方式来做好援疆审计。对于双方参与的合作项目,建设项目重要节点、重大变更等事项可以由支援地审计机关指导受援地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既充分发挥了受援地审计机关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也起到了以审代培、技术援疆的良好效果。(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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