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浙江审计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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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浙江审计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在浙江审计史上还是首次,充分显示了省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极大地提高了《规划》的层次和影响力,为今后五年浙江审计创新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

    今年初,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提出编制《浙江审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设想。为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该厅依据《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实际,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文本,并先后向全省101个市县党委政府、118家省级有关单位、全省市县审计机关和厅机关各处室书面征求意见,召开了部分市县(市、区)和省级机关负责人座谈会,共收到各单位提交的148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规划文本几易其稿,经过立项、论证、省政府审核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地贯彻执行。

    《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实现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全面转型,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审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明确了深入实施以“十大审计任务、百项审计重点、千名审计人才”为主要内容的“十百千工程”的六大目标:构建以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为主线的财政审计大格局;构建以问责问效为核心的经济责任审计新体系;构建以分类管理覆盖全省为重点的投资审计新模式;绩效审计取得新成效;计算机审计取得新成效;审计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

    《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是,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审计“三个最大”作用:最大程度地服务发展大局,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风险,最大幅度地提升社会效应。着力更新理念,切实推进审计“三个转变”机制:由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并重,逐渐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由微观操作与宏观管理并重,逐渐向宏观管理为主转变;由传统审计与责任审计并重,逐渐向责任审计为主转变。全面提升效能,努力实现审计“三个目的”要求:在发挥审计作用中体现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在推动审计发展中体现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在提升审计价值中体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百姓。

    《规划》提出了十大主要任务:开展政策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突出风险审计监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重点领域审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投资绩效审计,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计,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问责问效评价体系;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审计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促进改革深化和民主法治建设。

    《规划》还要求加强审计队伍、审计制度化、审计信息化、审计理论、审计文化等“五大”基础建设,并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审计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为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基础保障。(郑灵仙 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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