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构建政府预算内基建项目全方位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7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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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政府根据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部分省级预算内统筹基建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提出了关于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本着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原则,修改完善现有制度规定,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下政府预算内基建项目管理需要;抓紧研究制定《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新的制度和办法。

    二是建立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省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需要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和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的建设项目,经省发改委初审后,每个季度统一报省政府,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是健全和完善审计制度。对省级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和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额度较大的建设项目,明确由省审计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审计调查计划,省审计厅按计划组织实施。对重要项目要派员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上述三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建议从根源抓起,强调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完善了制度先行、政府决策、审计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显示了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全面实施后将有效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省级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江苏省发改委已出台《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发改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按进度安排投资计划的操作办法和委托投资咨询评估具体实施细则,近日将开始施行,其他办法和制度将逐步跟进落实。(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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