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审计建议力促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到位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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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至11月,辽宁省审计厅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对全省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束后,该厅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副省长赵化明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等部门和有关市政府逐一加以整改,并重视采纳三条审计建议。各市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调查建议,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一是各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整改。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各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以市政府文件向省政府作出整改报告并抄报省厅。截至目前,各地共归还挪用资金1219.5万元,促使资金投入到位2676.5万元;各地退耕还林土地已变更为林地面积达到108.13万亩,发放林权证面积达到147.12万亩;各地将20.6万亩林木损毁面积列入近期补造计划;各地退耕还林工程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得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省直相关部门积极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省林业厅针对存在的问题,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退耕还林审计整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逐一督促各地整改。为使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并确保有效落实,四部门联合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我省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在报告各地具体整改结果的同时,分析了目前全省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阶段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作好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阶段的具体工作建议。(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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