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积极整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在辽宁省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审计中,提出了财政就业补助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辽宁省政府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政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不走过场,抓好整改。按照辽宁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辽宁省财政厅最近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政府对照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全面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效果明显。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完善普惠制就业培训、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省级高校毕业生见习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惠制就业培训和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监督管理。辽宁省财政厅积极探索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式,建立与各市就业工作业绩、管理水平、执行情况挂钩的奖惩机制,促进全省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水平。鞍山市出台了《就业援助数据对比制度》,印发了《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行政权力运行风险防范手册》,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认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批、职业培训补贴的申请等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沈阳市于洪区制定了《关于公益性岗位资金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资金的申报程序和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及资金的管理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二是严肃查处,积极整改。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扩大范围使用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等问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理整顿工作。沈阳市还下发了《关于2011年我市公益性岗位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沈阳市和县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包括了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身份核查、岗位核查、资金核查、空岗核查、保费核查、协议核查、档案核查等多项内容。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就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较低、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辽宁省组织动员各市、县在全省积极开展关于就业政策、财务核算、报表统计、信息化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就业工作的管理水平。

    四是协同合作,信息共享。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辽宁省进一步加强了就业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完善了就业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对比,及时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