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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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今年上半年,辽宁省审计机关与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共同对全省省、市、县(区)三级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辽宁省政府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2011年7月份开始组织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工作。截至2011年11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起科学规范、常态化的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和债务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二是加大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融资管理的集中统管力度,加强对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的全过程监管;三是省政府和各市、县(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措施,完善了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对偿债准备金制度未执行到位、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不实、一些单位违规取得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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