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坚持大农业审计观念 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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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9年锁定“三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具体体现。湖北是农业大省,占据着“天下粮仓”的重要位置,省委、省政府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湖北在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湖北省审计厅立足国情、省情,把涉农项目审计作为中心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精心谋划涉农审计工作,牢牢把握农业政策执行和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三个着力点,重点服务农村的改革和发展。

    在该厅2012年度安排的20个审计项目中,有10个项目涉及“三农”,涉农审计工作量占到全部工作量的50%左右。该厅将围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组织开展各项涉农社保资金的审计,如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等的审计与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全面摸清资金规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滞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推动完善农村社保制度体系;围绕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组织开展全省扶贫资金审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审计、全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审计、计生事业费及计生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地方粮储备管理情况审计等,对资金收支的合规合法绩效性及财务核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的同时,更多关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综合分析,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围绕治理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环境,组织开展全省南水北调移民资金跟踪审计、三峡库区外迁移民资金决算审计、全省52个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审计、全省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等,重点审查相关安置补偿政策执行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审查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和投入使用效果,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从促进完善和落实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层面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群众安稳致富。

    为充分发挥审计在服务“三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该厅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调查研究审计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提出“三个三”的措施,切实改进涉农审计方法。一是在工作思路上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大农业审计观念,跳出“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思维定势,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把握涉农审计;坚持把握“政策、资金、环境”三个审计重点,改变过去以审计涉农资金为主的传统作法,将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各个方面纳入监督范围;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在促进加强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的各项部署,抓住影响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三个审计重点”,即:立足宏观研究农业问题,有力推进各项涉农政策的完善。密切关注农业政策的合理性、有效性,注意从制度上、机制上分析研究农业审计情况,以及农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涉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抓住“要害”强化审计监督,积极服务农村各项改革。以农村改革为主线,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及时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和完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着眼长远力求标本兼治,促进加强资金管理。加强跟踪审计,切实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建章立制,促进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行为。三是扎实推进各项涉农审计的开展,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突出抓好“三个结合”,即:“上审下”与“交叉审”相结合。对影响农业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审计项目,采取“上审下”和“交叉审”的方法组织实施行业审计,整合全省审计力量,加大审计的深度和力度,努力解决“审计难、上报难、处理难”的问题;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围绕项目立项、分布、实施与管理、预期效果的实现等环节评价涉农资金效益,从资金投入力度、资金投向、使用结构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剖析,提出审计建议。单个项目审计与多个项目整合审计相结合。改变过去一项资金组织一项审计的做法,将多个相关审计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实行“捆绑”审计,如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将多个社保资金整合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由一个审计组实施审计,提高工作效率,从总体上把握各类资金的运用情况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从宏观角度分析研究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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