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
加强跟踪检查 促进自查自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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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相关单位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2年,广西在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将对2008年至2011年审计署及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应整改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在1月30日召开的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主席马飚对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提出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审计整改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道伟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王跃飞、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黄必贵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监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地税局及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市人民政府也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此次活动将审计整改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审计整改清单,组织督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有关整改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完毕。对不按要求进行审计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根据审计机关提出的2008年至2011年审计整改清单进行认真整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要求在4月底以前整改完毕,对2012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年底前审计整改率要求达到80%以上。

    此次审计整改年活动以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坚持注重防范、标本兼治;坚持纠正错误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外部督查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查自改相结合为原则,通过审计整改,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为促进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活动分动员部署和自查梳理、整改落实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黎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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