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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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青海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通报了近年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贯彻落实好温家宝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提出具体要求。讨论通过了《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纪委书记、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仁青加出席会议并讲话。

    仁青加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进一步扎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要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严格履行审计监督各项职责。围绕经济安全、干部安全的目标,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合理确定审计内容,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强对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审计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玉树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及时揭露和查处各类隐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二要围绕确保审计质量这一核心,推进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坚持把确保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在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能力;健全审计计划管理制度,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在全省推广审计评价试点,形成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基本框架;逐步建立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库,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审计效率;加强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改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仁青加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强化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目标,提升审计成果综合运用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协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成果长效运用机制和审计成果共享机制,把审计结果与重大经济决策、干部考察任用、重大案件处理、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结合起来,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发挥审计在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落实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等制度,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党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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