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长姜大明: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推动依法行政和责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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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11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讨论《山东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部署今年工作任务。

    会议听取了2011年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和起草《山东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说明的汇报,姜大明省长充分肯定了2011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扩大审计覆盖面、深化审计内容、健全完善评价标准、推动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等方面狠下功夫,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和责任政府建设。

    姜大明省长强调,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把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完成好。二是切实突出经济责任设计工作重点。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主要干部的审计,抓好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以及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掌握资金量大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审计,继续加强对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要突出对重点内容的审计,既要关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推动本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重大经济决策等情况,又要关注财政、土地、节能减排、社会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关注涉及“三农”、城市低收入群众以及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和资金的管理情况,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履责。三是切实搞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既要反映业绩,又要反映主要问题,并准确界定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四是切实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五是切实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推动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省长助理周齐,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出席会议。省监察厅、财政厅、人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和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温国栋  王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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