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2011年度全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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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向全省通报201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去年,按照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全省共审计领导干部1247人,其中:地方党政主要领导359人,部门单位主要领导871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0人,省属高校负责人7人。与上年相比,审计对象增加了378人。全省经济责任审计把握权力与责任两个方面,着力关注重大经济决策和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财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审计结果表明,绝大多数被审计领导干部能够尽职尽责和守法守纪,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总体较好,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查出有些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由于财经法规执行不够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内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以致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使用、大额财政性资金的出借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02.5亿元,其中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金额18.3亿元,有19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84名相关人员的问题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个人经济问题金额1300多万元。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决策,部分商住用地未经招拍挂、或变相招拍挂出让,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有的工程被施工方违法转包分包,部分地方财政性资金未纳入预算、未经人大批准拨付使用;一些党政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部分企事业单位违规收费、设置账外账,未经评估处置国有资产。个别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涉嫌严重违纪和经济犯罪。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去年全省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772条,被审计的地方、部门、单位及有关方面采纳2461条,依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727项,废止不当制度和规定163项。通过审计处理,目前已上缴财政15.2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2.6亿元,追回违规出借资金6.5亿元,追回被挤占挪用资金12.8亿元,督促拨付滞留专项资金7.6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1.6亿元,调账纠正等其他处理69.2亿元。

    通报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以通报的问题为戒,不断强化措施,切实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和尽责。审计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地方、部门、单位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人,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对土地出让、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对出借和被挤占挪用的财政资金,督促及时追回和归还到位;对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细化预算编制,归并、撤销账目等方法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时间表,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即将接受审计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也要有针对性地搞好自查自纠,审计结束后也要积极做好审计整改。(陈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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