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出台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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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有效防控审计一线岗位廉政风险,湖北省审计厅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加强审计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印发全省审计机关施行。这是该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署和省纪委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又一项具体措施。

    《办法》分为总则、防控重点、防控措施、预警处置和附则等共5章44条,明确了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领导体制和责任主体等内容,提出了防控的重点环节和具体行为,着重规定了审计组自身的防控措施以及有助于审计组防控廉政风险的审计机关的相关重要措施。

    《办法》紧密结合审计组执法岗位特点,以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内部监管等5个重点环节为切入点,将34种审计执法的具体行为作为防控重点,从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提出了25条防控措施,着力解决“防什么”、“怎么防”的问题。此外,《办法》还从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的角度,对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预警和处置等制度作出了规定,并要求各地审计机关运用审计权力运行风险电子监控系统,对审计组行使职权的全过程实行执法、廉政、效能风险的全方位监控。

    《办法》强调,全省审计机关要以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为核心,全面排查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将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对不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推动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办法》落实处、见成效。(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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