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审计厅对近三年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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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促进审计决定的落实,近日,山西省审计厅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1日至5月30日,对省厅各处室和各市审计局2009、2010和2011年三个年度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实行各市审计局、省厅各处室自查与省厅督查处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由各市审计局、省厅各处室在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将各单位、各处室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报送省厅督查处,各市审计局要将县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落实情况一并上报。督查处对未落实事项进行进一步督查。

    检查内容要反映3个年度实施的审计项目,出具审计决定的项目数,落实审计决定的项目数,部分落实审计决定的项目数,包括已落实和未落实的具体条数及未落实的原因,未落实审计决定的项目数、未落实的具体事项、原因及建议。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厅督查处要进行专项督查,对未落实审计决定的项目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执行。省审计厅在对检查情况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向省人民政府写出专题报告。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解决存在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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