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告2011年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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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和审计署同意,甘肃省于3月23日在《甘肃日报》上公告了2011年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公告包括灾后恢复重建基本情况、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及评价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三项内容。

    灾后恢复重建基本情况显示,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列入规划落实资金的项目10579个,规划投资682.5亿元,截至2011年9月底,除极个别项目因客观因素制约未完工外,绝大多数项目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8个重灾县区列入规划落实资金的项目7546个,规划投资614.8亿元,截至2011年9月底,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项目7462个,占规划项目数的99%,完成投资622.5亿元,占规划投资的101.2%。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底,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派出1103名审计人员(含外聘审计人员425人),组成1856个审计组,开展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和已完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累计现场审计工作量77778人•天,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提出审计建议1365条,有1296条被采纳,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3项,核减工程价款47047.72万元。

    截至2012年1月15日,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项目累计9601个,已审计8620个、正在审计933个,已审计和正在审计项目数占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项目数的99.5%。

    从跟踪审计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较为严格,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各级审计机关已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切实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作用。(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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